什麼樣的刑事紀錄不能跑Uber?

為什麼有駕駛考上執登之後有駕駛馬上被取消執登?
如果您曾經有重大刑案過,在報考計程車考試前,勢必要跟承辦人員再三確認您可以考試嗎?避免您在考上、講習後要領計程車執登時被打槍,根本不具備考試資格,公務原在您報考時並不會仔細查證您的應考資格。
壹、 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資格限制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36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經依前項之規定廢止執業登記者,未滿一年不得再行辦理執業登記。」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37條規定:

曾犯下列各罪之一,經有罪判決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一、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
二、刑法第184條、第185條或第185條之3。
三、刑法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至第27條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3條至第37條。
四、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或第8條。
五、懲治走私條例第4條至第6條。
六、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4條或第6條。
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犯前項第三款以外各款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於申請執業登記前12年以內未再受刑之宣告或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
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或赦免,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期滿。
計程車駕駛人,犯第一項所列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處有罪判決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除符合前項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與執業。

計程車駕駛人犯故意傷害、刑法第231條之1至第235及第315條之1各罪之一,或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且3年內不得辦理。利用職務上機會犯侵占罪,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處有罪判決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且3年內不得辦理。

貳、 資料填寫、上傳國民身分證、職業駕照、格式照片、原執業地執業登記證等品質說明
新申請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請確認所填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一經確認即無法修改,請留個人通訊地址及電子信箱(並經安全性驗證),以利後續申辦事宜;為確保個人資料安全;線上申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地異動(外縣市轉入)需「原申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留存之電子信箱」驗證通過或「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認證後,始得申辦。

依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人應繳交最近3個月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正面半身、白色背景的2吋照片乙式2張。申請人經由計程車駕駛人服務網站「線上受理申請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系統」上傳照片,照片規格除須符合前述規定外,其電子檔規格限定JPG或JPEG格式,色彩模式為 RGB(需至少24位元),檔案大小不得大於5MB,解析高度至少需達531像素,寬度至少需達413像素。

上傳國民身分證、職業駕照、原執業地執業登記證(申辦執業地異動(外縣市轉入))請依本網頁引導教學填滿拍攝,如證件照片不清晰導致補正者,將影響線上受理申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權益。

參、 測驗梯次選擇限制
本系統測驗梯次係依各考區警察機關規劃設定,如未有可測驗日期或已測驗梯次額滿,則代表該考區暫時不接受報名,另本系統與臨櫃受理申請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共用報名名額,額滿為止,倘同時間多人報名致超出額滿,將依各考區開放報考梯次情形,自動排入另梯次測驗。

線上受理申請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因報名資格不符、或未依期限繳納費用,則依該測驗梯次開放申辦期間,釋放名額供線上及臨櫃申請人申請。

肆、 申請繳納費用(臨櫃領取)准考證概略說明
申請辦理執業登記相關收費基準如下:

一、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三百元;僅參加地理環境測驗者,新臺幣一百元。
二、在職講習:新臺幣三百元。
三、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臺幣二百元。
  准考證由申請人自本系統下載列印,如選擇櫃檯領取者,需於警察機關受理計程車執業登記業務櫃檯服務時間內辦理。

伍、 原則領執業登記警察機關
選擇區域(考區)再選擇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人該筆資料係由該警察局審核,倘需要通知補正、繳費、臨櫃領取准考證、領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由該警察局辦理。

陸、 審查資料工作時間
需1~2工作天,若有需求查看審查進度,可至本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致電至該警察局查明。

柒、 一次性補正時間限制。
通知補正請於2日內完成補正(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另依申辦留存之電子信箱併同通知),若有需自行查看進度,可至本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致電至該警察局查明,倘逾期未補正,則視為線上受理申辦未成功,申請人不得異議。

捌、 繳款規費時間限制
倘通知繳款規費請於3日內完成(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另依申辦留存之電子信箱併同通知),若有需查看繳款期限,可至本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致電至該警察局查明,倘逾期未繳款,則視為線上受理申辦未成功,申請人不得異議。

申請人請詳閱本相關說明後,再進行報名及繳款等程序,以免影響個人權利;繳費後概不接受取消報名申請,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玖、 查核入帳工作時間
需約7個工作天,若有需求查看入帳狀況,可至本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致電至該警察局查明。

壹拾、 查詢主頁提供各地方警察機關窗口聯繫電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02)23752100轉1578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04)2328-8737
基隆市警察局 (02)2423-7181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06)2628341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07)7410664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02)22255999分機4532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03)9353138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03)3325368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05)2250727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03)551-3509
苗栗縣警察局 (037)356279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049)2203403
彰化縣警察局 04-7619370#2480
新竹市警察局 (03)5250382
雲林縣警察局 (05)5338502
嘉義縣警察局 (05)3620229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08)7533110
花蓮縣警察局 (03)8224138
臺東縣警察局 (089)325801
金門縣警察局 (082)320870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06)9272557
連江縣警察局 (0836)25859

中華民國刑法第 184 條與第 185 條均屬於「公共危險罪」章,主要規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的行為(特別針對交通運輸工具與通道)。
以下為這兩條的現行法定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 184 條(妨害交通工具往來安全罪)

第一項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航空機或其他供公眾運輸之舟、車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項
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顛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註:前條第一項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項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項
因過失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顛覆或破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項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第一項
損壞、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項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核心差異簡單看

  • 第 184 條: 針對的是「大眾運輸工具」本身或其專用設施(如火車、捷運軌道、飛機、公車、燈塔等)。因為影響的是集體大眾,刑責非常重(起步就是 3 年以上)。
  • 第 185 條: 針對的是「公眾往來的通道或設備」(如一般道路、橋樑、水路等)。常見的違法行為包括在路上飆車(蛇行、佔據車道)、惡意設置路障(壅塞道路)等妨害大眾通行安全的行為。

警告★本文及圖片出處為交通部長臉書官網或交通部公文新聞稿轉貼,不代表Uber駕駛劉伯烏及Uber皇冠大車隊官方立場,請勿任意轉貼及解讀。

考到職業駕駛執照及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卻被開價30萬的計程車牌照費嚇跑?

交通部出手整頓計程車靠行亂象,幫職業駕駛更公平拿牌照!

近期有駕駛反映,部分地區靠行費過高、計程車牌照空缺資訊不透明,甚至出現高額費用,讓想跑計程車的駕駛壓力很大。交通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定期公布計程車空車額、協助媒合牌照,讓駕駛更合理取得車牌。

交通部接下來也會修法,禁止計程車行亂收費、強制公開靠行費標準,並適度增加通用計程車牌照供給,讓牌照回歸「使用工具」而不是「投資資產」。

交通部要讓市場更透明,破除不合理門檻,維護產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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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片是來自交通部的宣導文宣,主要內容關於計程車牌照與資訊透明化的規定。以下為圖片中的文字內容整理:
主標題
修但幾勒! (Wait a minute!)
對話框內容
交通部發函要求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空車額,破除資訊壟斷。協助媒合,也將進行法規修正,讓規則更清楚且公平。
地方政府將會….
公平!
• 加強稽查車行收費情形,並要求明定收費標準及提報公路主管機關登載網頁。
資訊透明!
• 定期公布車行空車額。
• 控管轄區計程車合理牌照數量。
• 空車額展期申請。
頁碼: 2
單位: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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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來自交通部文宣的圖片(image.png)中,相關文字及圖片內容整理如下:
主要內容
為了運將大哥/姊的權益,交通部也將會…
政策重點
人人有機會!
• 修法增加通用計程車牌照數量供給。
經營更公平!
• 並朝「需用即領」、「無用收回」方向管理。
頁碼: 4
單位: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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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來自交通部的宣導文宣(image_3.png)文字內容及圖片整理如下:
主要標語
• 禁止車行亂收費
• 或找藉口牟利
圖片標註與細節
• 黑心車行:圖中被紅色禁止符號標記的人物標籤。
• 頁碼:3
• 單位: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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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來自交通部的宣導文宣(image_4.png)文字內容及圖片整理如下:
對話與內容
• 旁白框:拿到了職業駕照,終於可以開計程車了!
• 右側小字:嗯?你說那個牌多少?
• 大字驚嘆:蛤?!
• 大字金額:30萬!
• 黑心車行對話:還不一定有空牌噢~
圖片標註與細節
• 黑心車行:圖中右下角人物身上的標籤。
• 車牌號碼:TED- (後方隱藏)。
• 頁碼:1
• 單位: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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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明鑑!全面處罰計程車行沒道理,並無法解決缺計程車牌的問題,問題是出在缺計程車牌」



「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必歸你。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約書亞記‬ ‭17‬:‭18‬ ‭

🖤計程車報考地點、考場、講習場宣傳單不要拿,好幾家特殊計程車行,夾雜在考場及講習場當中,考生遇到陌生人攀談不要理會。

🖤不要租純電車來營業,尤其是特斯拉Tesla(特斯拉撞上,你賠不起那幾十萬)。

🖤一直鼓吹大家去借信貸的車隊不要去,先問自己是來賺錢的?還是來借錢的?

🖤不要跑抽成,替計程車行打工,除非你信用不佳,無法租車或貸款買車。

♥️加劉伯烏好友,推薦Uber官方車隊(皇冠大車隊),長期配合的計程車行,租車、買車、自己有車要靠行都可以。加劉伯烏LINE好友:@ub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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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計程車車行不要只看價格!

新手駕駛必看完整指南
為什麼不要只比「車價、靠行費、租金」?
許多新手在選擇計程車車行時,只把重點放在:
• 車價
• 靠行費
• 租金

看起來省錢,但最後很容易踩到「削價競爭」的車行陷阱。
一台計程車都是 百萬級資產,靠行一定要看「車行是否穩固、有無信譽」。

為什麼要選信譽好、經營穩健的老車行?
Uber博士劉伯烏一直強調:
靠行就要找財務穩健、有制度、有法務支援的大車行。

因為:
• 計程車車行規模大 → 運作穩定不會倒。
• 與 Uber 皇冠大車隊官方有長期配合 → 教育流程完整。
• 公司財務保守穩定 → 不會亂收費或倒閉。
• 有法務人員協助你處理麻煩事。包含您未來可能遇到的:
• 乘客糾紛
• 被告或要告人
• 寫存證信函
• 和解流程
這些都是你工作時「真的會遇到的狀況」。這種專業支援,是無法用「價格」衡量的「價值」。
所以每月的靠行費差幾百塊不是重點,只要每月多跑 1–2趟 就回來了。
但如果車行不穩,你可能損失就不是幾萬元了。
比價格很容易找到「坑」,比「信譽」才是會做長久。

小心「考場宣傳單」與「誇大不實車行廣告」,你一定看過這些話:月入十萬不是夢!開電動車年薪百萬!免靠行費!免租金!免油錢!免押金!財富自由、自己當老闆、人來就好!這種廣告越浮誇=越危險。通常背後代表:
• 不穩定
• 後面有隱藏費用及駕駛看不懂的複雜綁約條件。

新手不要傻傻入坑。

總結:選車行請記得這三件事
1. 信譽比價格重要。
2. 看車行有沒有法務與制度。
3. 是否與 Uber 皇冠大車隊多元計程車平台長期配合。
4.不要跑抽成的賺不到錢,綁死一年。

想要劉老師推薦穩健可靠的大車行嗎?
我這邊推薦的都是:
• 與 Uber 皇冠大車隊官方配合的老車行。
• 財務健全、經營者穩定。
• 新手友善教學、有法務支援。
請加LINE@好友告訴我:
你是要「租車」還是「買車靠行」或「自己有車」。

聯絡方式

劉伯烏
Uber 計程車駕駛輔導
LINE:@ub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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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0912-696-533

我會幫您推薦穩健的計程車車行,不讓您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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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全球資訊網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R.O.C.
新聞類別:例行記者會
業務分類:公路運輸
發布日期:115-04-07
更新日期:115-04-07
發布單位: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交通部出手,敦促地方政府積極協助駕駛人合理取得計程車牌照
近期交通部陸續接到駕駛陳情,計程車行向駕駛不當收取靠行牌照費用,尤其以臺中地區最為嚴重,甚至高達30萬元,且牌照空缺數量資訊不對等,使駕駛人感覺經營條件不公平。針對駕駛人的心聲,交通部已著手研擬相關對策方案。
針對多數地方公路主管機關長期未檢討合理牌照數量,致產生空車額遭車行把持問題,交通部已於3月24日發函要求各公路主管機關,定期公布車行空車額,協助媒合有需要牌照的駕駛人,以加速車行釋出閒置空車額,並透過審議會機制,確實審查車行保留空車額的展期申請,及定期檢討轄區內計程車合理牌照數量。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接下來會進行法規修正作業,對於車行目前於靠行契約約定之外,向駕駛巧立名目收取費用,或透過指定購車、貸款及保險等方式不當牟利方式,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予以明確禁止,並且明定靠行費收費基準須提報公路主管機關登載網頁,使收費資訊透明化。
另外,配合114年12月19日公路法第39條之1修正放寬通用計程車牌照數量發放原則,未來藉由適度增加通用計程車牌照供給,並朝牌照需用即領、無用收回的方向進行管理;後續併同研議個人計程車牌照鬆綁機制及商用電動車推動計畫,檢討相關法規與管理機制,強化車隊管理,除提升無障礙運輸服務供給外,並扭轉車行過去將計程車牌照視為有價資產的錯誤認知。
最後,交通部也再次呼籲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應立即本於職權加強稽查管理車行不當收費情形,改善計程車駕駛人的經營條件。

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10593 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 35 號 3 樓 
電話:02-2767-2180
傳真:02-2767-1133
電子信箱:taxi8885@ms34.hinet.net
受文者:全體會員交通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北市計客字 113252 號
主旨:
有關交通部近期陸續接到駕駛陳情,計程車行向駕駛不當收取靠行牌照費用一事,本會特此聲明所屬會員交通公司並無巧立名目向駕駛不當收取費用之情形,以維護會員公司之權益,請 鑒查。
說明:
一、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於 113 年 4 月 7 日發布新聞稿,報導近期陸續接到駕駛陳情,計程車行向駕駛不當收取靠行牌照費用,尤其以臺中地區最為嚴重,甚至高達 30 萬元,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二、本會所屬會員交通公司長期配合政府政策,並在監理所督導下依法經營,相關費用收取皆依規定辦理。本會至今並未收到駕駛人或駕駛人團體提供證據檢舉案件,特此澄清本會會員交通公司並未有向駕駛收取不當靠行牌照費用之情形。
三、惟受過部新聞稿相關報導轉載後,易被誤認為整體計程車業者普遍存在類似情形,恐對守法經營之交通公司造成不必要之誤解與負面影響,建請應就個別問題與整體產業情形予以區分,以避免外界產生以偏概全之觀感。
四、本會一向配合規(劃),督導健全計程車產業管理制度並保障駕駛權益。本會將持續督查所屬會員交通公司不得向駕駛巧立名目收取費用,或透過指定購車、貸款及保險等方式不當牟利,共同促進計程車產業健全發展。
五、為利計程車駕駛尋覓公司靠行,本會已在臉書公布有空車額之車行連絡電話等資訊,日後將定期更新揭露相關資訊,以利駕駛人順利投入計程車行業。
正本:臺北市公用運輸處
副本:交通部、本會全體會員交通公司
理事長 歐保欣

警告★本文及圖片出處為交通部長臉書官網或交通部公文新聞稿轉貼,不代表Uber駕駛劉伯烏及Uber皇冠大車隊官方立場,請勿任意轉貼及解讀。

發表者:劉伯烏UBER 多元計程車|UberEats | 優步小黃|無障礙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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